浦江智谷智慧园区数字化系统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上海鹏晨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鹏晨联合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PJZG001
日期:2022年11月
1. 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2. 投标保证: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方必须保证所投标书的真实性、有效性;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基本要求:
3.1. 投标人投标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书编制规范的要求。投标文件一旦提交,招标人即认为其报价已包括本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招标范围内容。成本报价有遗漏或偏差的,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也已充分考虑到,中标后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3.2. 项目在既定项目范围和项目金额的前提下由签约者总体承包;不接受挂靠、分包、转包。
3.3. 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3.3.1. 投标人编制投标书,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逐项填写齐全,并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
3.3.2. 投标书应按照规定填写,一式三份(分别标以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文字大写的数据与数字表示有差别,以大写为准;单价与总价如有出入,以单价为准。
3.3.3. 投标文件须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且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
3.3.4. 特别注意:本次招标文件分商务标与技术标两部分,分别密封盖章,并需按照要求分别制作正本与副本,并在相关资料上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应标内容将作为合同附件。
4. 售后要求
4.1. 中标方应在中标通知收到后一周内安排开展合同商谈事宜,并在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项目小组成员启动实施工作。若由于招标方自身原因造成时间推迟,招标方可与中标方协商解决。
4.2. 质保期:投标方必须对其提供的系统提供质保,质保期为壹年。
4.3. 在质保期内,投标方可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解答产品使用方面的疑问,投标文件应列明质保期的支持方案。
4.4. 质保期满后,应对所供应的系统可提供续保服务,投标文件应说明续保费用标准。
5. 培训要求
5.1. 中标方需派专业技术人员向招标方提供全面的培训,确保用户能够对本次采购的系统有足够的了解,熟练掌握其基本工作原理、日常使用操作方法、日常维护管理等事项,以达到招标方所经营项目的管理经营需求。
5.2. 投标方必须为所有培训人员提供有关培训文字资料和操作作业指导书。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授课语言应为中文。培训课程安排可在中标后与招标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确认和调整。
6. 供货及报价要求
6.1. 投标方应该充分估算所有费用且对本项目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系统软件费用、税费以及安装测试、培训、上线支持、质保服务、差旅费、项目管理等完成本招标需求所需的一切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除需求变更外,中标人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如发生需求变更、增加、减少,涉及到费用的须双方签字确认。
6.2.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能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且要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资料。
6.3. 本招标书所列需求只作为投标人报价的依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产品的实际情况,提供优于或等于的产品功能进行投标,并如实列明所详细的技术参数。
6.4. ★投标方如为代理商,在本次投标过程中必须提供产品原厂的授权证明,知识产权使用授权文件等相关材料。所有产品及系统软件须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权益。如投标方擅自挪用、占用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由此产生的仲裁、诉讼等情形与招标方无关,上述行为造成招标方损失的,招标方保留追溯赔偿的权力。
6.5. 本项目付款进度方式如下:
1)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开具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传递到招标方指定人员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项目完成上线并经招标方验收确认后,中标方开具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传递到招标方指定人员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
3)本项目质保期1年,待质保期后招标方对整体系统运营做出评估确认,中标方开具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传递到招标方指定人员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
4)以上中标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招标方有权不支付对应款项。
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合同不含税总价保持不变,合同总价以不含税价格乘以对应的新税率相应调整价税合计总额,具体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
7. 声明:
7.1. 在投标截止日以前,招标方可以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7.2. 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针对实际需求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需求或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7.3. 投标方在截标时间前可通过各种(电话、邮件以及面对面等)沟通方式对技术及商务方面进行询问,如投标方尚有疑问应提前知会我方,我方将统一安排标书澄清会(仅限于技术部分)时间并届时通知投标方,过时我方将不予以安排。
7.4. 投标方应将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密封,否则将作废标处理(注:请在密封文件正面注明标书类型和封口处加盖投标方公司的清晰印章)。
7.5. 所有涉及的商务价格一律不得在除商务标以外的文档里体现,否则作废标处理。
7.6. 招标方拥有对此次招标项目标书的最终解释权。
8. 项目需求
二、投标书的编制
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方以下顺序编写标书。
A. 商务标
项目报价:本商务标只包含商务价格,其他所有商务资质等证明文件请放入技术标内。
各投标方根据招标方项目情况及自身公司情况,参考附件报价模板中报价单提供分项报价。
B. 技术标
1.1. 目录
1.2. 投标函(请按附件1填写)
1.3. 法人代表授权书(请按附件2填写)
1.4. 公司营业执照、资质、相关产品证书及其它证书
1.5. 系统建设方案
1.6. 实施计划及团队安排
1.7. 售后服务说明
1.8. 企业概况介绍
1.9. 根据附件4《浦江智谷智慧园区数字化系统需求说明书》要求进行应答
1. 投标方应把投标书装入档案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书档案袋上应写明:
项目名称:浦江智谷智慧园区数字化系统
2. 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书送达,逾期投标将不予受理。
3. 投标方送达投标书以后,要求对投标书进行修改或撤回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送交招标方。
1. 开标:
招标方将组建项目评标小组。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正确签署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无效:
1.1.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1.2.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1.3. 投标函未加盖投标方企业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签字的;
1.4. 标书未按我司要求完整提供的;
1.5.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尚未送交标书的。
2. 评标
2.1.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方,均要通过资格审查。
2.2. 评标小组可以个别要求投标方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2.3.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2.4. 评标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执行。
根据下述条件择优选择中标方:
1. 投标书完整无缺,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格式。
2. 满足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保证质量、保证项目实施周期、价格合理。
3. 能提供最佳维护服务。
4. 评标组认为其能认真地且有能力地履行合同义务。
1. 招标方将根据情况安排供应商现场讲标,讲标具体时间会以电话或邮件形式进行通知。
2. 评标结束后,招标方或邀请相关投标方代表前来进行项目洽谈,届时将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
3. 招标方将根据与被选为参加洽谈的投标方的洽谈结果,由招标方决定中标方,并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后续合同签署的依据。
4. 招标方不承担公布评标过程的义务。对于未中标方,招标方不会另行通知评标结果。
1. 中标方应按投标书承诺条款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 中标单位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招标单位代表签订合同。
3. 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书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标人:上海鹏晨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鹏晨联合实业有限公司
投标地址:闵行区浦江镇联航路1188号1号楼西5楼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上午10时
联系方式:朱黎萍 13816811659